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各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提升优化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现将我市进一步推进深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的类别和内容
安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开展信用评价、对采购人采购活动开展信用评价、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建立健全供应商诚信数据库。
二、信用评价组织实施办法
(一)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开展信用评价的组织实施方法: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该项目代理公司登陆本公司采购账号,对该项目相关评标专家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经采购监管部门确认后,评价记录有效。
(二)对采购人采购活动开展信用评价的组织实施方法:采购人完成合同备案或者完成合同支付后,由安阳市化优化政府采购预警监管评价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对采购人的评价提醒,中标供应商登陆预警系统企业端,对采购人进行“办事效率、办事态度、市场环境”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在安阳市优化政府采购预警监管评价系统采购监管部门端口显示。
(三)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评价。每年下半年,由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上一年度参与本级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10%--20%的代理机构进行全面评价。评价结果及相关处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分网公布。
(四)建立健全供应商诚信数据库。由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立。主要通过交易系统与其它信用系统实现数据互联共享。按照联合惩戒要求,由系统对相关失信企业进行标注或者转至失信待复库。严重失信企业禁止参与我市政府采购。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有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的管理责任。采购监管部门应严格各项评价结果,对照相关法规、制度和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公布。
(二)政府采购各相关参与方,都应该坚持做到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参与采购活动;各相关评价方要坚持实事求是、如实评价。凡发现评价中有无中生有、恶意评价的,由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三)各级财政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信用评价信息化建设,特别是要做到信用数据资源共享,创新改进本地区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的机制、模式,力争我市能够在政府采购交易信用评价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安阳市财政局
2023.6.11
联系电话
官方微信
电子邮件